百锦玉萝

我走进夜海,去打捞遗失的繁星,最终却捞起了一捧泡沫,吹散深不见底的梦。

《梅塔:阿帕忒花园》

小花仙动画版

现代世界观,第一人称

梅塔cp,西塔兄弟cb

请搭配bgm《遇见你那天,樱花开满南山》谨慎阅读ƪ(˘⌣˘)ʃ


——8岁——


我名梅里美·普罗斯佩尔,是花仙集团的当代二把手和总经理,黑玫瑰家族的下一任家主。作为一名自负自傲之人,我知道别人眼里的自己是黑发多金讲礼貌讲道理十好男嘉宾,但我更深知自己本性看谁都不爽,除了父母和好友曼达等一些得罪不起的人,我高傲地凌驾于所有人之上。


我从小就追随着曼达·加百列,他是一朵金色荣耀之花,将光播撒向四周,而我是拱卫荣耀之花的深渊玫瑰,夜色为我遮掩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狂乱。将疯狂藏在背阴面的我一直都渴盼着得到些什么,破坏些什么,等待着什么——我似乎一直在等待着什么人。


每日每夜萦绕在心头的,无法肯定与相遇的焦虑,像是心口上有一个空缺,那一定是对我十分重要之人,我可以非常确定。


但不论发生过什么,我必须承认,在过去的我眼中,曼达是我唯一愿意守护和服从之人。


可在现在,我似乎看见了更加吸引我的事物。


此时是三月中旬的春分,傍晚黄昏并不太冷,被遍地香奈儿郁金香包围的三四棵樱花树摇摇晃晃,远望下如同细雨飘落的浅粉色樱花花瓣在空中摇曳。与雄壮大树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中一棵树下半蹲着采花的黑发小孩儿,他摊开手掌在半空中摸索,白皙如玉的手掌与嫩绿的花茎碰撞。


也许是此时恰好有云团被风吹偏了轨道,好几束最后的阳光散落在了这花园子里,打在那几棵樱花树上,于是丁达尔效应就此产生,斑驳树影下,我的眼中映入一副如画美景。


唯一煞风景的是小孩儿眼上缠着白色的布,像是绑着鸟儿爪子的锁链,虽为纯白,胜似漆黑。


“你叫什么名字?”我兴致盎然地走上前,细细打量面前拿着两朵郁金香的孩童。


“……”小孩儿退后了几步,似乎并没有回答我的打算。


“抱歉,是我唐突了。”撤回踏出去的步子,咳嗽一声整理自己的仪态,我又耐心询问:“我是梅里美,今天晚上来参加宴会的黑玫瑰家族代表。”


“……我……”他低下了头,似乎是在斟酌。


仗着身高优势,我得以俯视的视角看见了顺滑的半长棕发、不似常人的苍白肌肤、瘦小羸弱的身躯……以及满是针孔的手腕。


胸膛左上方蓦然一疼。


“这是我的弟弟——塔巴斯,您好,梅里美大人。”


好不容易摆脱接客任务出来寻找塔巴斯的西蒙恰好撞见了,便不动声色挡在梅里美与塔巴斯中间,牵起自己弟弟的手。


我微笑点头,看着那名小孩儿自然地躲在西蒙身后,表示知道了。是的,虽然不认识那名吸引我的棕发小孩儿,但面前这位米白发的少年我是见过不少次的,他是我所在公司及黑玫瑰家族的合作伙伴家的大少爷——西蒙·吉利斯坦·猛咖。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勇气古堡集团的小公子,如传闻中那般怕生、羸弱,却似乎脊骨里长着生命之种,倔强地生长着,生长着,渴盼长成苍天大树。


在那一天,不知是何原因,我那长久等待的焦虑似乎结束了。


在我所生活的这个国家,‘塔巴斯’意味着希望之光,可任凭在人世间打拼二十年,我仍然没能从这小孩儿身上看到一丝属于未来的希望。


好奇怪,名为希望,却毫无希望。


西蒙蹲下身为塔巴斯擦掉脸上沾着的淡黄花粉,笑着询问,“你看你,都成小花猫了。累吗?要不要哥哥带你回房间休息?”


“可我想摘花。我想送一捧花给父亲,今天是他的生日。”


“父亲看到后一定会很开心的。”西蒙望了望四周,又说,“让哥哥和你一起摘,好不好?”


“嗯!”


这对兄弟蹲下身摘花,可塔巴斯走向哪个方向,西蒙必会紧紧跟着,倒是我这个大人一直在这儿呆站着,十分突兀。


用挑剔眼光在郁金香花群里流转一番,挑出了一朵个头中等但品相极佳的郁金香,我走到小少爷面前,无视西蒙眨眼间投注过来的警惕视线,我蹲下身轻声询问,“我可以加入吗,小少爷?”


“......当然,梅里美大人。”


他似乎有点怕我......小少爷伸出手接过了我递出的郁金香,我得以无意间看见他手腕上的点点疤痕,像天上的星星,一颗颗一点点象征着生命的闪耀。


“谢......咳咳......谢谢......梅里美大人。”


他在咳嗽,而西蒙正在快速靠近,“塔巴斯.....”


可我会比他更快。


“披上吧,它会让你暖和一点的。”


年岁尚小的儿童被我包裹在黑色西装里,他真的很小很白,看起来摇摇欲坠。


——12岁——


又过去了四年,塔巴斯在医疗团队的努力下减轻了病情,现如今已经能在哥哥西蒙的陪同下出门上半日学,而不是一天到晚都待在家中。时间在缝隙里流逝,即使有着父亲和兄长的百般照顾,孩童原本还算圆润的脸颊渐渐变得尖削,曾经还可触摸的婴儿肥更是再不见踪迹。


“黑玫瑰先生,您现在在哪里?”迷蒙童声从四四方方的器械中传出,像轻柔春风拂过嶙峋山岗,又像小奶猫在舒展四肢舔舐绒毛,把我连日来的烦躁心绪抚平熨烫。


“我现在在遥远的中国,它是个美丽友好的国家。这里有很多美丽的风景,雄伟壮丽的万里长城、严谨肃穆的秦始皇陵、长满青竹的蜀南竹海......小少爷,我想你一定会喜欢这个国家的,它真的很美好。”


我与网络对面的少年对话,尽量减缓语调,事实上我很欢喜小少爷主动与我通话,毕竟他没有朋友。


“真的吗?”塔巴斯一边揉眼一边拿着电话一步步摸索着靠近秋千,坐上去后便稳稳当当不再摇晃。刚刚结束午睡的他还有些迷糊,但这并不妨碍他向往梅里美所描述的国家。


他刚刚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有着明艳红发的,看不清面容的男士向自己鞠躬,称呼自己为‘王子’,甚至会以吻手礼来表示忠诚……像这样莫名其妙的梦,睡醒后连塔巴斯自己都觉得莫名其妙。


下午三四点的太阳光并不怎么刺眼强烈,照耀万物的光芒毫不吝啬地给予心爱的孩子最温柔的光线,青紫色的细小血管在脖颈、手腕处凸显。塔巴斯摘下眼带小心折好,慢慢睁开眼睛静静观看这片花园的午后风光。


好羡慕。羡慕能随意走动的黑玫瑰先生,羡慕能在学校学习玩闹交朋友的西蒙哥哥,羡慕任何比自己健康自由的人。


一成不变的花园风光,春分时郁金香铺满花园,立夏则白蔷薇爬满围墙,霜降时玛格丽特伸展姚黄花瓣......约翰为自己的小儿子打造了一座独属于一人的阿帕忒花园,这里面一年四季都鲜花盛放,小小的一片天下是年幼少年胸膛里那颗跳动迟缓的心。


他伸出左手去触碰自己的右手手腕,那里今天又新添了两个针孔,说是午睡,不过是为了配合治疗喝下安眠药物。静静地躺在床上,看着熟悉的白大褂在自己面前走来走去,细微的疼痛感从手腕处传来,冰冷的金属很快被血液包裹温暖,人影慢慢变成密集的色块,世界重新变成漆黑。


好羡慕,真的好羡慕,羡慕已经能堆积成嫉妒了。无论如何都不能随意走动,自出生便不曾见过世界,地球的周长大约是四万千米,而塔巴斯面前的世界却只有不到两百米。 


我能大致猜想到这位小少爷此时的模样,大概又是一个人坐在那片花园里的秋千上,只是没有人会为他推秋千。据我所知,西蒙在这个时间段正在学校上课,而那位约翰先生也会待在公司处理事务。


“谢谢您,黑玫瑰先生,谢谢您愿意将世界各地的美好分享给我。”


“请不要说这样的话,小少爷。”远在中国南方梯田田埂上的我听着手机里传出的声音,很是苦恼:“还记得去年我和你的约定吗?”


“我们两人的约定,等你完全恢复健康之后,我就带着你去看法罗群岛的晴天,去挪威看美丽多彩的极光,去任何你能想到的地方游玩。我会带上我的相机为你拍照,一定把一切美景都留念下来。”


我在三年前突然对摄影起了兴趣,一夜之间花费数十万购买专业工具,从此踏上了一旦有空就外出摄影的习惯。父亲母亲虽然很是疑惑,但只要没影响到事业和生命安全,他们很愿意尊重我的选择。


而现在,我本来是打算举起相机找好角度开始拍照的,可为小少爷特别设置的电话铃声响了起来,我不得不暂时放慢节奏,毕竟摄影并没有小少爷重要。


关于为什么选择摄影,我说不上是为了什么,好像只是一时兴起,但现在来看,又似乎是有所意图。当初第一次拍出的成品不是很好,比例失调、没有主体、有些重影,索性小少爷并没有因此取笑我,反而异常珍重地拜托我能继续带给他外界的讯息。


现在我已经成了名摄影老手,这些已不再是问题,我很乐意为小少爷带去更多的欢乐,因为他的笑脸就是最好的回报。


“起风了,小少爷,是吹向西方的风。”纯黑的碎发正拍打着光洁的额,我伸手将过长的耳侧发丝别开。


想念是会呼吸的风,那么,总有一阵风会吹过我再吹过小少爷,总有那么一个瞬间我们的距离会是零。


“我看见了,是蓝色的风。”


秋千依然未有摇晃,院子里的蔷薇花开得满满当当,塔巴斯捂着嘴小声咳嗽,尽可能地压低声音,“那么,黑玫瑰先生,这次请您多拍些照片吧,我想要看见更多的世界。”


“当然,我从来不会拒绝你,我的小少爷。”


——16岁——


“这次......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


我看着面前的少年,他的肤色很白,像展览柜上雕琢精美的羊脂白玉,虹色双瞳不屈不挠地望着我,好像我不答应就犯了天底下最大的罪。


“我想和你一起去,梅里美。”十六岁的青少年抓着成年人的手腕,咬着牙不愿收回。


将手覆在那只抓着自己的手的背面,不出所料的冰凉。我把小少爷的手握在掌心,为他摩擦呼气,将自己的暖过渡出去。


“你应该知道,我只剩下不到四年的时间了。”


“好了,塔巴斯,让梅里美大人离开吧。”就在我即将开口之际,米白发青年又一次及时出现了。


西蒙总是能及时出现,将我的下一个举动在还未展现时就永远封存于想象中。如若他不出现,我大概已经牵起小少爷的手,去向约翰大人辞行了。


太难了,实在是太难了,我无法拒绝小少爷的请求,他只是想去看看世界,而我想实现和他的约定。


“哥哥,你要拦着我?”


“我不会出问题的,我保证!!”


“塔巴斯,你的身体经受不起......”西蒙牵住小少爷空余的手,看方向是要将他牵往那片花园。


讨厌西蒙,有时候真的很讨厌西蒙,他似乎一直对我有偏见,总是突然出现打断我与小少爷的单独相处。


可我又很感激西蒙,因为小少爷的时间已经被医生宣布了终点。现在的健康不过是最后的强撑,最顶尖的医生也毫无办法,病变过于严重,药物、手术、物理治疗已经没有了积极意义。


包括我在内,所有人都在欺骗小少爷。我们用谎言编织了一张网,把小少爷困在阿帕忒花园里,让他能在我们的视线下生存成长,可小少爷已经不是懵懂无知的孩童了。


“听话,塔巴斯,让梅里美大人离开吧。”父亲和我会永远陪着你的,永远永远,所以请留下来,我亲爱的弟弟,请你不要离开这世界。


西蒙将求助的眼神投向我,我们两人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但在一些事情上还是会难得达成统一。


“西蒙,我不要再继续待在这里了!!”塔巴斯没有放弃,他讨厌阿帕忒花园,讨厌这个四面围墙的家,讨厌所有试图劝说他的人,“我不想回去,回去能干什么?”


“我已经十六岁了,西蒙,整整十六年,可我从来没离开过护工的看管!他们看着我的眼里全是怜悯,我整日整日地被迫躺在床上,那些针管和药物不断刺激着我。我咽不下药!也不想再看见尖锐的针!”


即便是他的眼睛和身体必须得忍受巨大的的疼痛和折磨,也不愿意待在阿帕忒花园中无声无息,不愿在这片小小世界里如井底之蛙只能仰望。


花园里的秋千不会动,蓝色的风不会经过,温暖的阳光再怎么照耀也无法抗拒黑夜的降临。塔巴斯想要去看法罗群岛的晴天,去挪威看美丽多彩的极光......想要亲眼看到这个世界,触碰到每一件事物,想要医生不再对着病历叹气,想要和兄长一起上学交朋友,想要父亲脸上的皱纹少三分,甚至想要亲自守护一些东西,即便只能拥抱绝望......


“如果两年前我没有回头,如果我当时选择不理会同桌,任由他在地震中自生自灭......”


塔巴斯是个坏孩子,他把原本正在步入正轨的一切都给搞砸了。


地震级别过大,楼层数过高,人们蜂拥而逃,同桌将体力不行的他带到了二楼楼道,转眼就为救他被碎裂坠落的楼板砸中晕倒,而塔巴斯辜负了同桌昏迷前的逃跑嘱托,转身回了头。


过长的掩埋使身体机能严重下降,坚硬冰冷的水泥石板压迫着瘦小身体,鲜血的流逝让人头晕眼花,他们两人最后靠着塔巴斯随身携带的几剂葡萄糖药水和西蒙硬塞进塔巴斯口袋里的几颗糖块坚持了下来,等到了救援。


这都多亏了西蒙。这位兄长对唯一的弟弟十分疼爱,甚至到了连塔巴斯在学校交朋友都略有干涉限制的地步。他特意悄悄在塔巴斯手表里安装了定位器,否则救援人员短时间内根本无从下手。


“可他是我的同桌,是当时唯一愿意带着我逃生的人,他救了我的命啊!”


眼泪迷蒙了原本清亮的虹色眼眸,我看着面前哭泣的少年,心止不住地抽疼。我的小少爷从来不曾哭过,哪怕是手术时在胸口切开了巴掌长的刀口,他都咬牙坚持过了。


“请让我带小少爷离开吧,西蒙少爷。我愿意以我的生命起誓,哪怕只是两三天也好,我一定会照顾好小少爷,不让他受到一点伤害。”我走上前重新握住塔巴斯的手,不动声色地将小少爷牵往身边。


很可惜,我这次并不想达成统一。


“不,梅里美大人,你并不能保证,因为未来谁都不能预料。我不能让你带走我的弟弟,你的誓言不能保护塔巴斯。”


“塔巴斯是我的弟弟,是我唯一的弟弟,我必须保护他。”


我们大吵了一架,甚至惊动了远在公司处理工作的约翰大人。


最后我算得上是得偿所愿地离开了,约翰同意我的提议,但他给了小少爷一个静养的期限。再过一个月后是小少爷的生日,等过了生日,我的小少爷就可以随我一起去挪威了,虽然西蒙也会随同一起。


这大概算得上是一点瑕疵,不过世上不存在真正的十全十美,我已经很满足了。


想要看见小少爷的笑脸,想要小少爷能自由自在地在草地上奔跑,因为眼泪并不适合我最珍视的小少爷。


对,还有礼物,还有礼物需要准备。我要为我的小少爷准备世界上最棒的礼物,他值得拥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事物。


那枚胸针,那枚世界上最顶级的珠宝师雕刻而成的、由最纯的墨翠为主体,以黑钻为花蕊的黑玫瑰胸针,那是我们家族的信物。


我相信父亲母亲不会拘泥于陈规旧矩,他们向来开明,我也不在乎再等两年,毕竟如若现在就言明自己的情感,难保西蒙少爷和约翰先生不会打死我。


——16岁——


西蒙说的对,未来谁都无法预料。


所以我当初应该态度更强硬坚决才对,这样就不会发生后来的事。


看着西蒙手里捧着的木盒,我忽然明白了自己为何会突然想要摄影。


一切都是为了他,那个我万分疼爱珍重的少年。


他叫塔巴斯,是个因为早产而身体懦弱无法如普通孩童般肆意玩耍的小孩儿。我很喜欢他,从第一次看见樱花树下摸索着摘花的孩童背影时,就被他吸引了目光。


丁达尔效应真是世界上最能欺骗人的滤镜,我竟还傻乎乎心甘情愿沉溺其中。为了他花费数十万学习摄影,只是想要踏遍千山万水,将天地间的美景都制作成一张张照片递到他小小的手掌心中。


因为这样......因为这样......这样就可以让被束缚的鸟儿感受到天地的辽阔啊。


他是个很好很听话的少年,一直都遵循着父亲、兄长的叮嘱与期盼好好长大,却停留在了永远的夏天,无可更改的十六岁。


明明应该还剩下四年才对!明明当初医生下达的预期是二十岁才对!


愤怒和懊悔冲垮了理智,我发了疯,伸手将木盒抛向房顶,木盒里的照片立即如雪花一样散落。


那些我曾经到达的地方所拍摄下的美景都被静静封存在一张张照片里,我将世界带给小少爷,世界将小少爷带离我身边。


是的,我的小少爷离开了我,永远地离开了,我甚至还没来得及送出礼物,礼物便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所以当初为什么不让我带他离开!!”


我能看到此时西蒙的表情,也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可现在谁有心思去维持仪态。


照片围绕着西蒙与梅里美飘落在地,但西蒙并不怕梅里美,便蹲下身去捡起自己弟弟珍惜非常的照片,却瞥见照片后有一些黑色的字迹。他慌忙捡起一张,翻过背面一看,是塔巴斯的笔迹。


“我梦见了......妈妈?”


是西蒙的声音,干涩而沙哑。


“我梦见了妈妈。”


我夺过西蒙手中的照片,照着字迹慢慢念出口,仿佛能通过这样的行为看见昔日的小少爷。


“黑玫瑰先生是位很好很帅气的大哥哥。”


这大概是小少爷第一次在医生的允许下拆下眼带时发生的事,那天我急匆匆赶回,只为第一时间将自己拍摄到的雪景照片送到小少爷手里,只为让小少爷能第一时间看见我的面容。


那样澄澈的一双虹眸,像是宝石一般熠熠生辉,与苍白的肤色形成鲜明对比。


西蒙再捡起一张照片,上面的图像是日本北海道的樱花街道。


“不喜欢吃药。”


从出生起就生活在医院,精密的医疗器械肆意割开他的皮肤留下疤痕,颜色各异的治疗药物通过各种方式积攒在孩童体内。重症病房是塔巴斯的小小世界,里面一片纯白,消毒水的刺鼻味道久久不得弥散。


又一张照片,是南非大草原上正在休憩的黑貂羚羊群。


“西蒙很爱我,可他今天好像很累的样子。西蒙好累,我也好累。”


稍稍长大后被医疗团队强制要求呆在家中不得出门,随时都可能复发的疾病和懦弱的身体成了最令人厌恶的原罪,就像一尊一破就会七零八落的玻璃娃娃,外表美好,内里却早已腐败。花园是塔巴斯的小小世界,里面鲜花盛放四季如春。


“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位长了奇怪翅膀的红发先生。”


“父亲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了。”


“我想和梅里美一起去看极光。”


“也许我的时间不多了。”


看到这句话后,西蒙不再压抑自己,任由泪水在眼角堆积滚落。


他的塔巴斯啊,他唯一的弟弟啊,就这样死在了十六岁,死在了那罪该万死的恶人刀下。


明明前一天他们还约定要一起去定制生日蛋糕,去监督父亲好好休息,可转眼就在今天被汹涌的人群冲散了紧紧相牵的手,让塔巴斯陷入了地狱。


“如果我当时牢牢抓紧他的手,如果他不去救那名同样被劫持的女孩儿......”


为什么作为兄长的自己,没有保护好最爱的弟弟?


为什么他的弟弟做出了同两年前一般无二的选择?


明明当初小小的一团缩在白色床被里,那时候他伸出手指去戳弄婴儿的脸颊,却被身边的父亲制止,因为那样会让正在接受治疗的婴儿难受。


他有预感,从第一眼看见塔巴斯时就从心底里生出来的直觉,他的弟弟不属于这个世界,终究会离开他,离开这个世界。


那时的西蒙轻轻握住婴儿的手,在心底里默默起誓——这是塔巴斯,是我的弟弟,是与我流着相同血液的亲人,是我要永远陪伴保护的,同时永远陪伴我的弟弟。


从此便担惊受怕,怕塔巴斯挑食会瘦,怕塔巴斯睡觉踢被子着凉,怕塔巴斯整日一个人待在家里无人陪伴,怕塔巴斯和自己闹脾气不听话,这样日日惶恐不安着,快乐又惊慌。


西蒙在十六年前的同一天失去了自己的母亲,迎来了自己的弟弟塔巴斯,十六年后的同一天,西蒙失去了塔巴斯,迎来了十六年来惶恐不安的长久岁月的终结。


“我不甘心,梅里美大人。”


不甘心不甘心不甘心......这是个什么世道,杀人者竟然还能狡辩活命,居然就因为精神失常只被判令进入医院接受治疗。西蒙决不可能接受这样的结果。


他该死他该死他该死——他活该被千刀万剐!!!


我抬头,看见向来以温和示人的勇气古堡大少爷用极其诡异的、疯狂的表情发出信号,“我知道梅里美大人一定和我是一样的想法,对吧?”


“梅里美大人,我们都有一双完美的手。”


他向我递出了手。


那是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不臃肿也不清瘦,小麦色的肌肤很好地继承了约翰大人。如果只是看手,大概会认为这只手的拥有者是位温和开朗的人。


“当然,西蒙少爷,我们都拥有一双——绝对完美的手。”我选择抓住。


疯了,都疯了,我们都疯了。


再也没有谁会在鲜花盛开的花园里等候我的到来了。我的小少爷已经彻底死去,胸膛里跳动的心脏会在今后慢慢生锈,那还未言明的情感被四季如春的阿帕忒花园掩盖,再不见天光。


让疯狂再深再久一点吧。


我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将那些照片一张张捡起,小心整理放回木盒中,笑着敲定那位号称‘精神病人’的未来:“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无论是人是鬼,哪怕是神明......也必须承受代价。”


我与西蒙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但在一些事情上还是会难得达成统一。


都是大家族的孩子,早早地就接触到了上层社会的明争暗斗,商业上也彼此猜疑,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西蒙和我怎么可能是善与之辈。


我是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最为执着的深渊玫瑰,荆棘尖刺收敛于藤叶之下,稍不注意就会割破皮肤见血夺命。而一旦踏入阿帕忒花园,我就不会将自己的这一面展露出来。


“我前几天在赞比亚摄影时,偶然遇见一个原始部落举行祭祀。他们将一头健壮的黑牛砍去四肢,用四个泥做的大碗接取牛血,挖取牛眼喂食盘旋在高空的猛雕,将牛的心脏肺腑剁碎成泥埋在紫檀木下。”


绝对完美的一双手,无论安排些什么,做了些什么,我们会在最后笑看彼此,不流汗也不发抖地白进红出。


“西蒙少爷,阿帕忒花园是时候来点新口味肥料了。”


“我赞成,梅里美大人。”


——end——

知识补充:

蓝色:代表自由的颜色

阿帕忒:在希腊神话体系中,阿帕忒是欺骗之神,所以我个人认为应该有谎言的意思。

赞比亚相关:地处南非的赞比亚有很多部落,这些部落各有各的习俗,猛雕是国鸟。里面关于祭祀的相关描写是我胡乱编的,有些许查阅参考。

地区:塔巴斯他们所处的国家是我瞎编的,现实世界中完全不存在这个国家。这个国家地处地中海附近,而地中海一带信奉希腊神话,也处在欧亚地震带上,所以地震频繁。

关于罪犯:在欧洲的部分国家地区,当罪犯被确人为精神病患者,行为不受控制不清晰时犯了罪,是真的可以不用被枪决或者判处刑事责任的,而会关进专门的医院。

白进红出→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梅里美大塔巴斯十二岁,西蒙大塔巴斯四五岁左右。

怎么说呢,算是 《恋爱剧本》 的后续,后续还会有《阿帕忒花园》的后续,这应该算得上是一个长篇连续脑洞。


我大概是个魔鬼,自从写了《黑玫瑰》三部曲的he后,接连三篇后续(《飞鸟》和《阿帕忒花园》、《恋爱剧本》)都是be。


想到写病弱塔的时候,那时候正在听《马》,所以一开始就定下了be的基调;开始写这篇文时,我电脑上放着的歌是《遇见你那天,樱花开满南山》;结果写着写着,歌就变成了《春天,来吧》、《君若》和《若梦》;写到最后时,就变成了《杀手》……只能说我的写作思路完完全全跟着正在听的歌走吧。


全文大概7.6k字,修修改改了四五遍。

最后……求评论+喜欢+推荐呀😘😘

祝大家新年快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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